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2民初492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住***。 被告: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理人:李军,经理。 原告***与被告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9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4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邹 强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李春雨 书记员 黄 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