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2民初492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住***。

被告: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理人:李军,经理。

原告***与被告北京新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9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4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邹 强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李春雨

书记员  黄 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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