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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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东营冀中恒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开发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开发公司、青岛科技大学的银行存款1750万元的冻结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