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营冀中恒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开发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对青岛科技大学科技开发公司、青岛科技大学的银行存款1750万元的冻结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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