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保定市华信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冀0606民初5208号

原告:保定市华信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秦景浩,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石刚,保定市华信担保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宝信,保定市华信担保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受理原告保定市华信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6年11月22日立案受理。原告保定市华信担保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保定市华信担保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师坤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崔倩倩

裁判日期 2017-12-19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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