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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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人民币4214.78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8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4650元,由被告***负担35元(原告已预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14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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