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浙江纳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浙江纳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立式加工中心4台。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7-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