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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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溧阳市骉马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新旺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3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溧阳市骉马贸易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苏D×××××小型轿车。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16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