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宜昌市宝元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按上诉人宜昌市宝元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宜昌市宝元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已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宜昌市宝元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