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市世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祥龙物资有限公司 重庆融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重庆祥龙物资有限公司、***、重庆市世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0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当事人需要续行冻结或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 |
| 裁判日期 | 2020-3-1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