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津市梧桐物业经济发展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天津市梧桐物业经济发展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配合原告***办理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10号梧桐大厦12层D座房屋(以登记机关最终登记房号为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将上述房屋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因办理上述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原告***负担。 案件受理费80元、公告费600元,均由被告天津市梧桐物业经济发展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