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东丽软件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0民初217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红玲,天津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天津市东丽软件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797257195H),住***。

原告***与被告天津市东丽软件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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