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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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隆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广州市奥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保利协鑫(徐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隆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保利协鑫(徐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1000000元;如银行存款不足则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广州市奥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