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集体企业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集体企业公司与被告***于2012年9月19日签订的《补充合同书》。

二、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腾退所租赁原告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集体企业公司的场地。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50元,保全费2770元,共计10820元由原告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镇集体企业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09
发布日期 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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