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淄博中海海颐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金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金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XXX元,如无存款或存款不足,即查封或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