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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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74227元,由***负担337113.5元,由北京光耀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亿安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鑫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37113.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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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0-4-28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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