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鹤岗市隆源经贸有限公司煤矿
鹤岗市兴安区鑫辉物资经销商店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鹤岗市兴安区鑫辉物资经销商店撤诉。

案件受理费219.38元,减半收取计109.69元,由郑丽红负担。

裁判日期 2020-5-25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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