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邵阳市华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502民初499号

原告:邵阳市华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立豪,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邵阳市双清区。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邵阳市双清区。

原告邵阳市华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坤、蒋海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6日立案。2020年5月28日,原告邵阳市华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邵阳市华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邵阳市华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5-28
发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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