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郭勒盟众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法院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给付原告***工程款392224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9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8
发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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