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南阳福森镁粉有限公司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南阳福森镁粉有限公司账户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