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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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费87850元,不予收取。

裁判日期 2020-4-17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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