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承德万利通钒钛有限公司 双滦区和平旺通耐火材料厂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承德县人民法院(2019)冀0821民初259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在本案终结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财产线索,有权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限制,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前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4-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