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鹰潭市雅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鹰潭市雅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2380元(原告鹰潭市雅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鹰潭市雅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50元(反诉原告***已预交),由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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