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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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 济源市明都科贸有限公司 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在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价值200000元的股份;济源市明都科贸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账户16×××63。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变卖、变更、转让、过户、抵押;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5-19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