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源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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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2019)川1123民初197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保证金40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负担;鉴定费10,000元,由***、***各负担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各负担3,6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5-9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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