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中心支公司
广西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天等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天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苏州石岗木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天等天润风电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冻结金额为1975472.65元,冻结期限为1年。

案件申请费5000.00元,由广西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26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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