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广发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思美尔婚礼顾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思美尔婚礼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广发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2596195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权益。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贵州乌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