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乐湾国际温泉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扬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申请人贵州乐湾国际温泉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名下476103.13元银行存款或同等价值的财产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