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世恒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7)桂0105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原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现已具备执行条件的,可就尚未实现的债权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1-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