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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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内蒙古圣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内蒙古圣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租赁费11000元及利息(自2018年10月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内蒙古圣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9-7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