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德海置业有限公司 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陕西德海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利息432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799.46元,由原告西安建工绿色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2319.78元,被告陕西德海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3479.6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