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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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教育培训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0元,本裁定生效后由本院退回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