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小浪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京都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翼海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 洛阳市洛龙区威锐租赁站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洛阳京都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小浪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266254.02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洛阳市洛龙区威锐租赁站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