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镇江韦岗铁矿有限公司
上海杨迪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945元,由上诉人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负担。上诉人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的剩余部分9786元,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0-31
发布日期 201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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