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武安市华顺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心支公司 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 铁岭华通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安支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93200.00元; 二、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安支公司支付原告***车辆损失费212800.00元; 三、被告铁岭华通物流有限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项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案件受理费6327.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4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