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
类型 保全财产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0)赣0828执保84号

申请人罗正生,男,****年*月**日生,汉族,江西省万安县人。

被申请人肖诗标,男,****年*月**日生,汉族。

被申请人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肖诗标。

申请人罗正生与被申请人肖诗标、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罗正生申请冻结被申请人肖诗标、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经查询没有被申请人肖诗标、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可供冻结。本案现已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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