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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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 |
类型 | 保全财产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保 全 财 产 通 知 书 (2020)赣0828执保84号 申请人罗正生,男,****年*月**日生,汉族,江西省万安县人。 被申请人肖诗标,男,****年*月**日生,汉族。 被申请人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肖诗标。 申请人罗正生与被申请人肖诗标、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罗正生申请冻结被申请人肖诗标、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经查询没有被申请人肖诗标、万安东兴塑胶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可供冻结。本案现已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