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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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宝驰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融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遵义聚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贵州省修文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123执保193号 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文县支行,住***。 负责人:李浩,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祀训,贵州泉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海江,贵州泉湖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申请人:肖国涛,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申请人:贵州宝驰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杰,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永旭,贵州万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韩,贵州万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遵义聚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马海燕,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贵州融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班晓梅,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辉,贵州合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黔0123民初135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肖国涛、贵州宝驰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遵义聚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贵州融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价值270741.49元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2020年04月28日,本院依法解除对遵义聚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贵X×××××号佛莱特牌车辆的查封。现本案已全部解除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19)黔0123民初135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解除保全完毕,本院(2020)黔0123执保193号案解除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