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科信电缆有限公司 上海期货交易所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圣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反诉原告)河南科信电缆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省圣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损失200000元、可得利益原材料价差损失1442040元,合计1642040元;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省圣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河南科信电缆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880元,由河南省圣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6050元,由河南科信电缆有限公司负担13830元;反诉费69969元,由河南科信电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6-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