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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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居艺保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赤壁马蹄湖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
法院 |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单位赤壁马蹄湖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二、被告人喻小平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判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