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天一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新中飞照明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192民初283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河南天一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项兴忍。 被告:河南新中飞照明电子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国贤。 原告***与被告***、河南天一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新中飞照明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7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赵世英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吴迎晖 |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