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2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803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元,由原告负担5元,由被告负担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