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亘旺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法院 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92048.13元;

二、被告河北亘旺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一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840元,由被告***、被告河北亘旺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8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3-04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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