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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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亘旺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法院 | 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292048.13元; 二、被告河北亘旺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一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840元,由被告***、被告河北亘旺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8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