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铁金桥世纪山水置业有限公司 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向原告湖南天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5084.4及违约金823.67元,共计5908.07元,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王明芝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0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