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湘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由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所致的各项损失共计105311.64元。扣除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垫付费用10000元、被告***垫付费用35000元,实际由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赔付原告***60311.64元,代原告***返还被告***垫付费用35000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上述赔偿款汇入湘乡市人民法院代管费专户(开户行:湖南湘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名:湘乡市人民法院,账号:82011000000004843)中,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完毕,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568.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