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金飞马制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辽宁金飞马制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所欠运费款326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辽宁金飞马制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人数提交副本,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22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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