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金飞马制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辽宁金飞马制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所欠运费款326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辽宁金飞马制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人数提交副本,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