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圆上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辽0921执保107号

申请执行人于东,男,****年**月**日生,汉族,农民,现住阜蒙县。

被申请人辽宁圆上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璇,系该公司经理。

被申请人刘璇,男,****年**月*日生,汉族,现住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

被申请人光胜利,男,****年*月**日生,汉族,公司职工,现住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

本院执行的于东与辽宁圆上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刘璇、光胜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保全,已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李佳音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包 悦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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