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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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惠发天合置业有限公司 辽宁天合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锦州惠发天合置业有限公司在锦州市松山新区人民法庭被拍卖处置的财产中扣除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标的后的余额,冻结标的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二、查封***名下坐落于义县综合门市楼,面积253.80平方米(房权证号:房权证0052279字第××号); 三、查封***名下坐落于义县综合门市楼,面积300.765平方米(房权证号:房权证80××95字第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