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太原市旭海水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告太原市旭海水产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187742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二、查封原告提供担保的张靖文所有的坐落于太原市青年路69号1幢302号房屋一套。 三、查封原告提供担保的张靖武所有的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翠屏北里(西区)8号楼8幢142号房屋一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