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广厦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三五〇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2018)苏0106民初13439号民事判决;

二、江苏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给付21000元;

三、江苏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起按每月4000元标准向***支付过渡补助费至实际交房后120天止;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10元,由江苏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25元,由***负担198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10元,由江苏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25元,由***负担198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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