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支行 山东振华物流有限公司 青岛冠孚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青岛冠孚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振华物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3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