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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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源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济源市人民法院(2018)豫9001民初7537号民事判决; 二、济源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30万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均由济源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