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浦光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市林建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广州市林建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广州市裕桥线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广东浦光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广州市林建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市林建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及第三人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广州市裕桥线缆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5822元,已减半收取2911元,由原告广东浦光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04-0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